关于发布2015级部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(修订)的通知
院属各单位:
依据学院《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(修)订原则》和《陆上专业第三学年教学安排原则》,物流与航运管理系、船舶与海洋工程系对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修订,经学院批准,现予以发布。
1、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(修订)(国际航运业务管理、物流管理、集装箱运输管理、港口业务管理、会计专业)(受控)详见,ftp://教学工作部/受控文件/内部受控文件。
2、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(修订)(船舶工程技术<船体>、船舶工程技术<船机>、船舶工程技术<船电>、船舶工程技术<制冷>、海洋工程技术、安全技术管理专业)(受控)详见,ftp://教学工作受控文件/内部受控文件。
教学工作部
2016年7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