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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裁裁决的执行


  当事人应当依照仲裁裁决书写明的期限自动履行裁决,仲裁裁决书未写明期限的,应当立即执行。

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,另一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,向中国法院申请 执行,或者根据1958年《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》或者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其他 国际公约,向外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。

中国1987年加入1958年《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》。目前加入1958年《承 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》的国家和地区已达140多个。这意味着中国海事仲裁委员 会的仲裁裁决可以在上述140多个缔约国得到相应的承认和执行。

 
     

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青岛办事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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